各参保缴费人员:
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征缴职责划转的衔接,切实保障各参保缴费人权益,确保我市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经研究,决定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征收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具有玉林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和玉林区域内各类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册儿童,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集中缴费征收期时间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在延长集中缴费征收期缴费的城乡居民(不含2020年1月1日起新参保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和逾期缴费的参保人员,按照《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请各参保缴费人员合理安排缴费时间并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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